1. 订单确认
所有订单在生产前均以书面形式确认。请仔细核对形式发票中的产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包装与交货条款。
2. 质量索赔
请在到货时验货。外观缺陷、数量短少或与确认订单规格不符的,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仓库后 15 天 内提出;正常使用中出现破裂、结合不良等隐性制造缺陷的,须在到货后 30 天 内提出,且该批次使用量不超过 10%。提出时请附上标签上的生产批号、清晰的图片或视频,以及订单号或发票号。
3. 不予受理的情形
超过砂轮标示最高线速度使用、储存或搬运不当造成的损坏、砂轮受机械外力损伤,以及产品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自然磨损,不属索赔范围。
4. 退货
树脂结合剂磨具属于安全相关产品,且常按客户要求定制生产,因此不接受因买方自身原因或下单错误产生的退货。对于缺陷品,通常以补发或折让方式处理,不要求实物退回——铁路或海运的退回运费通常高于货值。确需实物退回的,须经我方书面确认。
5. 运输破损
提货时请当面验货,并在承运方单据上注明可见破损;集装箱与铁路换装环节可能造成搬运损伤。运输破损须在交货后 7 天 内提出,并附承运方的破损报告与照片。
6. 处理与赔付
收到完整证据后,我方在 5 个工作日 内答复处理意见;经确认的索赔,在该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 内以以下方式之一完成:随下一批货物补发、冲抵发票或后续订单货款、或退款。批准退货的运费由我方承担;未获批准退货的运费由买方承担。
7. 联系方式
如有退换货或质量问题,请发送邮件至 info@ruicut.com,并附上订单号与相关凭证。